功能主治:营养代谢障碍疾病,色素紫癜性皮炎,扁平苔癣,扁平红苔癣,紫癜风,月劳病,月家痨,月子病,月痨,月中伤,新生儿紫癜,脯肽酶缺乏症,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亚临床甲亢,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维生素C。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
生产企业 |
山西三裕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284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营养代谢障碍疾病,色素紫癜性皮炎,扁平苔癣,扁平红苔癣,紫癜风,月劳病,月家痨,月子病,月痨,月中伤,新生儿紫癜,脯肽酶缺乏症,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亚临床甲亢,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饮食补充:一日50~100mg。 2.慢性透析病人:一日100~200mg。 3.维生素C缺乏:一次100~200mg,一日3次。至少服2周。小儿每日100~300mg,至少服2周。 4.酸化尿:一日口服4~12g,分次服用,每4小时1次。 5.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儿童用药: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营养代谢障碍疾病,色素紫癜性皮炎,扁平苔癣,扁平红苔癣,紫癜风,月劳病,月家痨,月子病,月痨,月中伤,新生儿紫癜,脯肽酶缺乏症,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亚临床甲亢,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