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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林(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芙林(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非处方 非医保

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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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念珠菌病,慢性粘膜皮肤念珠菌病,花斑癣,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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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林(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芙林(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芙林(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养血生发胶囊
养血生发胶囊
主要成分

盐酸特比萘芬)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生产企业

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4991

国药准字Z440209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念珠菌病,慢性粘膜皮肤念珠菌病,花斑癣,癣,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 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 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 癣2~4周,花斑癣2周。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3.全身性:乏力、发热。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禁忌

成分

念珠菌病,慢性粘膜皮肤念珠菌病,花斑癣,癣,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烧病人不易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6.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7.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8.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9.已知有本品或其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10.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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