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扁桃体炎,膀胱炎,肾盂肾炎,麦粒肿,支气管炎,肺炎,猩红热,泌尿道感染,乳腺炎,中耳炎,肾炎,毛囊炎,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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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洛)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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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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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X20000127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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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扁桃体炎,膀胱炎,肾盂肾炎,麦粒肿,支气管炎,肺炎,猩红热,泌尿道感染,乳腺炎,中耳炎,肾炎,毛囊炎,疖,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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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 用量: 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推荐:肌酐清除率在10-50ml/min时,使用正常剂量的50%-100%;肌酐清除率低于10ml/min时,正常剂量减半。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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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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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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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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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扁桃体炎,膀胱炎,肾盂肾炎,麦粒肿,支气管炎,肺炎,猩红热,泌尿道感染,乳腺炎,中耳炎,肾炎,毛囊炎,疖,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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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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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肾功能严重不全或完全丧失者,使用本品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4.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5.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6.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