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扁桃体炎,膀胱炎,肾盂肾炎,麦粒肿,支气管炎,肺炎,猩红热,泌尿道感染,乳腺炎,中耳炎,肾炎,毛囊炎,疖,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洛)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X20000127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扁桃体炎,膀胱炎,肾盂肾炎,麦粒肿,支气管炎,肺炎,猩红热,泌尿道感染,乳腺炎,中耳炎,肾炎,毛囊炎,疖,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 用量: 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推荐:肌酐清除率在10-50ml/min时,使用正常剂量的50%-100%;肌酐清除率低于10ml/min时,正常剂量减半。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扁桃体炎,膀胱炎,肾盂肾炎,麦粒肿,支气管炎,肺炎,猩红热,泌尿道感染,乳腺炎,中耳炎,肾炎,毛囊炎,疖,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肾功能严重不全或完全丧失者,使用本品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4.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5.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6.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