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干咳,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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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磷酸可待因。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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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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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673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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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干咳,疼痛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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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2~1片,一日1~3片;极量:口服一次3片,一日8片。小儿常用量:镇痛,口服一次按体重0.5~1mg/kg,一日3次。镇咳用量为上述的1/2~1/3。新生儿、婴儿慎用。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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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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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使胎儿成瘾,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如过度啼哭、打喷嚏、打呵欠、腹泻、呕吐等。分娩期应用本品可引起新生儿呼吸抑制。 2、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慎用。 ⑵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婴儿慎用。小儿使用剂量参见【用法用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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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干咳,疼痛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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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延髓的咳嗽中枢有选择性地抑制,镇咳作用强而迅速。也有镇痛作用,其镇痛作用约为吗啡的1/12~1/7,但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能抑制支气管腺体的分泌,可使痰液粘稠,难以咳出,故不宜用于多痰粘稠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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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应慎用:⑴支气管哮喘;⑵急腹症,在诊断未明确时,可能因掩盖真相造成误诊;⑶胆结石,可引起胆管痉挛;⑷原因不明的腹泻,可使肠道蠕动减弱、减轻腹泻症状而误诊;⑸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本品可引起瞳孔变小,模糊临床体征;⑹前列腺肥大病因本品易引起尿潴留而加重病情;⑺重复给药可产生耐药性,久用有成瘾性。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