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干咳,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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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磷酸可待因。 |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穹、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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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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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673 |
国药准字Z1202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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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干咳,疼痛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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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2~1片,一日1~3片;极量:口服一次3片,一日8片。小儿常用量:镇痛,口服一次按体重0.5~1mg/kg,一日3次。镇咳用量为上述的1/2~1/3。新生儿、婴儿慎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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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3.全身性:乏力、发热。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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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使胎儿成瘾,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如过度啼哭、打喷嚏、打呵欠、腹泻、呕吐等。分娩期应用本品可引起新生儿呼吸抑制。 2、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慎用。 ⑵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婴儿慎用。小儿使用剂量参见【用法用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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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干咳,疼痛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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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延髓的咳嗽中枢有选择性地抑制,镇咳作用强而迅速。也有镇痛作用,其镇痛作用约为吗啡的1/12~1/7,但强于一般解热镇痛药。能抑制支气管腺体的分泌,可使痰液粘稠,难以咳出,故不宜用于多痰粘稠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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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应慎用:⑴支气管哮喘;⑵急腹症,在诊断未明确时,可能因掩盖真相造成误诊;⑶胆结石,可引起胆管痉挛;⑷原因不明的腹泻,可使肠道蠕动减弱、减轻腹泻症状而误诊;⑸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本品可引起瞳孔变小,模糊临床体征;⑹前列腺肥大病因本品易引起尿潴留而加重病情;⑺重复给药可产生耐药性,久用有成瘾性。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其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