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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制药双氯芬酸钠注射液

齐齐哈尔制药双氯芬酸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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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滑囊炎,腱鞘炎,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头痛,痛经,痛风,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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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制药双氯芬酸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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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齐齐哈尔制药双氯芬酸钠注射液
齐齐哈尔制药双氯芬酸钠注射液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2601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类风湿性关节炎,滑囊炎,腱鞘炎,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头痛,痛经,痛风,囊炎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1.深部肌肉注射,每日1次,每次1~2ml,必要时每天2次,于两侧臀部分别注射。 2.疗程不超过2天。 3.年老、体弱的高热患者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阿斯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或有哮喘病史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妊娠妇女应用本品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类风湿性关节炎,滑囊炎,腱鞘炎,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头痛,痛经,痛风,囊炎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双氯芬酸钠为苯基乙酸衍生物,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强,约为阿司匹林的26~50倍,系外周型镇痛药。特点为药效强,不良反应轻,剂量小,个体差异小。对乙酰氨基酚具有良好的解热、镇痛作用。与阿司匹林比较,解热作用相似,镇痛作用较弱,几无抗炎作用。两药具有协同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非病因治疗药,亦不能控制各慢性关节炎的病程作用。2.有消化性溃疡史或溃疡出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患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4.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酸含量升高。6.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即应停药。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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