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肾衰,继发性肉碱缺乏,心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低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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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卡尼汀。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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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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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52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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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肾衰,继发性肉碱缺乏,心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低血压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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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血透后推荐起始剂量是10~20mg/kg,溶于5-10ml注射用水中,2~3分钟1次静脉推注,血浆左卡尼汀波谷浓度低于正常(40~50μmol/L)立即开始治疗,在治疗第3或第4周时调整剂量(如在血透后5mg/kg)。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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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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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动物实验不能证明左卡尼汀的生殖毒性,但在孕妇尚未进行合适和对照的研究,动物实验结果与人可能有一定差异,除非临床必须使用时孕妇才使用本药。目前不清楚该药是否通过乳汁排泄,因为许多药都可以通过乳汁排泄,因此哺乳期是否可用此药或停用须权衡对母亲的利弊。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人用药:在老人未进行年龄与左卡尼汀作用相互关系的合适的研究,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药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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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肾衰,继发性肉碱缺乏,心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低血压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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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左卡尼汀是哺乳动物能量代谢中需要的体内天然物质,其主要功能是促进脂类代谢。在缺氧、缺血时,脂酰-CoA堆积,线粒体内的长链脂酰卡尼汀也堆积,游离卡尼汀因大量消耗而减低。缺血缺氧导致ATP水平下降,细胞膜和亚细胞膜通透性升高,堆积的脂酰-CoA可致膜结构改变,膜相崩解而导致细胞死亡。另外,缺氧时以糖无氧酵解为主,脂肪酸等堆积导致酸中毒,离子紊乱,细胞自溶死亡。足够量的游离卡尼汀可以使堆积的脂酰-CoA进入线粒体内,减少其对腺嘌呤核苷酸转位酶的抑制,使氧化磷酸化得以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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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肠胃外治疗前,建议先测定血浆卡尼汀水平,并建议每周和每月监测,监测内容包括血生化,生命体征,血浆卡尼汀浓度(血浆尤里卡尼汀水平为35-90μmol/L)和全身状况。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