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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泻啶(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腹泻啶(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非处方 非医保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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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慢性腹泻,腹泻,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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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泻啶(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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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腹泻啶(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腹泻啶(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哌丁胺。分子式:C29H33O2NCl,分子量:463.04。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生产企业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00068

国药准字H440241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腹泻,腹泻,对症治疗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1急性腹泻:成人首剂4mg,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2mg,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16mg/日,连服5日,若无效则停服;5岁以上儿童首剂2mg,以后每腹泻一次服2mg,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6mg/日。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2慢性腹泻:成人起始剂量2~4mg,每日2~12mg,显效后每日给予4~8mg维持治疗;5岁以上儿童2mg,以后根据大便情况调节剂量。成人每日不超过16mg,儿童每日不超过3mg/20kg。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副作用

1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2禁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菌痢;3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病人禁用;4重度肝损害者慎用。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禁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老人注意事项:老人患者用药同成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慢性腹泻,腹泻,对症治疗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化学结构类似氟哌啶醇和哌替啶,但治疗量对中枢神经系统无任何作用。对肠道平滑肌的作用与阿片类相似。可抑制肠道平滑肌的收缩,减少肠蠕动。还可减少肠壁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通过胆碱能和非胆碱能神经元局部的相互作用,直接抑制蠕动反射。本品可延长食物在小肠的停留时间,促进水、电解质及葡萄糖的吸收,抑制前列腺素、霍乱毒素和其他肠毒素引起的肠过度分泌。此外,本品还可增加肛门括约肌的张力,可抑制大便失禁或便急。本品半数致死量(LD50):105mg/kg(小鼠口服)、185mg(大鼠口服)。

注意事项

1.对于伴有肠道感染的腹泻,必须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2.不应用于需要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尤其是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的患者;3.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4.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或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5.本品全部由肝脏代谢;肝功能障碍者,可导致体内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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