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痤疮,毛囊炎,脓疱,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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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那氟沙星。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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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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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75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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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痤疮,毛囊炎,脓疱,囊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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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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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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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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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痤疮,毛囊炎,脓疱,囊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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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DNA拓扑异构酶抑制剂,通过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起杀菌作用。本品对痤疮丙酸杆菌、表皮葡萄球菌、革兰氏阴性及厌氧菌有较强抗菌活性,且抗菌谱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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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