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尿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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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巴洛沙星。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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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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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19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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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尿道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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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片),一日2次。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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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对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儿童及婴幼儿禁用。4.既往有因喹诺酮类药物引起肌腱炎﹑肌腱断裂史的患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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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使用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及婴幼儿禁用。老人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肾功能低下的老年患者可出现较高的血药浓度,应注意调整剂量及服药间隔。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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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尿道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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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巴洛沙星为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其抗菌作用来自于干扰细菌DNA合成所必须的DNA螺旋酶。2.本品不仅对革兰氏阴性菌有效,对革兰氏阳性菌包括MRSA、肺炎链球菌也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尤其对临床上难治的由脆弱杆菌(B.fragilis),寻常型牛皮癣(P.vulgaris,难辨梭状芽孢杆菌(C.difficile),消化链球菌(Peptostretococcus)等细菌引起的感染有更强的治疗效果。3.生殖毒性:大鼠口服本品300mg/kg,兔口服50mg/kg,可引起骨化延迟,兔口服本品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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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肾功能衰竭患者、癫痫等间歇性发病患者、对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以及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2.一般注意事项:(1)本品可能出现癫痫样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2)老年患者或服用皮质类固醇患者给予喹诺酮类药物可能较易发生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如出现肌腱炎及肌腱断裂症状,应立即中止给药并通知医生。在排除肌腱炎和肌腱断裂诊断前应保持休息,不宜活动。但迄今为止,尚未有服用本品引起肌腱断裂的报道。(3)有报道,给予喹诺酮类药物可能出现QTc间期延长。因为合并给予抗心律失常药后会引起QT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