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尿道炎,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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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塞克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羟基丙基)-2-甲基-5-硝基咪唑半水合物。 |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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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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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647 |
国药准字Z4402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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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尿道炎,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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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餐前服用。用量: 1.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8片),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 2.肠阿米巴病: (1)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8片),单次服用。儿童为30mg/kg,单次服用。 (2)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8片),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为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 3.肝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6片),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为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日。 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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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3.有血液疾病史的患者禁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3.全身性:乏力、发热。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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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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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尿道炎,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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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塞克硝唑为5-硝基咪唑类抗原虫∕微生物药,其结构及药理作用与甲硝唑相似。塞克硝唑的体外抗原虫谱与甲硝唑相当,包括阴道毛滴虫、牛毛滴虫、痢疾阿米巴、兰伯贾第虫(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肠贾第鞭毛虫)。(2)该品对阴道毛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似(0.7μg∕ml),二者对痢疾阿米巴的最小抑制浓度也相似(6μg∕ml)。塞克硝唑对十二指肠贾第鞭毛虫的最小抑制浓度(0.2μg∕ml)明显低于甲硝唑(1.2μg∕ml),但其临床相关性不明确。2.毒理研究:动物试验未见本品有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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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液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3.应放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烧病人不易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6.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7.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8.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9.已知有本品或其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10.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