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胆湿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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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茵陈、栀子、蒲公英、金银花、板蓝根、土茯苓、白扁豆、甘草。 |
龙血竭、三七、浙贝母、薏苡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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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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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999 |
国药准字Z2003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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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肝胆湿热证 |
软坚散结,化瘀定痛。用于痰瘀互结兼气滞所致的继发性痛经、月经不调、盆腔包块、不孕;子宫内膜异位症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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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于月经来潮第一天开始服药,连服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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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能导致过敏反应、胃痛、腹泻、恶心、头痛或失眠。孕妇和儿童慎用。 |
1.偶见皮肤瘙痒、烦热、口渴、便秘、胃脘不适、头晕、恶心、腹泻、皮疹、心悸、皮肤多油、多汗,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2.偶见转氨酶、尿素氮轻度升高、心电图改变、尿中出现红细胞,目前尚不能肯定是由于本药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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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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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肝胆湿热证 |
软坚散结,化瘀定痛。用于痰瘀互结兼气滞所致的继发性痛经、月经不调、盆腔包块、不孕;子宫内膜异位症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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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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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可能导致过敏反应、胃痛、腹泻、恶心、头痛或失眠。孕妇和儿童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心脏病患者慎用;5.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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