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胆湿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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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茵陈、栀子、蒲公英、金银花、板蓝根、土茯苓、白扁豆、甘草。 |
熟地黄、黄连、白芍、黄芩、阿胶、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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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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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999 |
国药准字Z200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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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肝胆湿热证 |
滋阴清热,安神除烦。用于绝经期前后诸证。阴虚火旺者,症见潮热面红、自汗盗汗、心烦不宁、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手足心热;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表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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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4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2~4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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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能导致过敏反应、胃痛、腹泻、恶心、头痛或失眠。孕妇和儿童慎用。 |
偶见服药后腹胀,胃痛,可改为饭后服药或停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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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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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肝胆湿热证 |
滋阴清热,安神除烦。用于绝经期前后诸证。阴虚火旺者,症见潮热面红、自汗盗汗、心烦不宁、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手足心热;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表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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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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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可能导致过敏反应、胃痛、腹泻、恶心、头痛或失眠。孕妇和儿童慎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服用期间出现头晕、心悸、面红、皮疹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3.过敏体质者慎用;4.服用期间应避免情绪激动和剧烈运动;5.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和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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