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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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头孢匹罗。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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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田制药(中山)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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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519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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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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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规剂量静脉给药: 1.上、下泌尿道合并感染:每次1g,每12小时1次。 2.严重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次1g,每12小时1次。 3.严重下呼吸道感染:每次1-2g,每12小时1次。 4.败血症:每次2g,每12小时1次。 5.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所患严重感染:每次2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不全时剂量先给予1~2g负荷剂量,然后再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剂量调整。推荐调整剂量如下: (1)肌酐清除率小于5ml/min者(血液透析者),每次0.5~1g,一日1次,透析后再给予0.25~0.5g的补充剂量。 (2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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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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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体外研究已证实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因此妊娠期间应禁用本品。试验动物研究尚未发现对于生殖、胚胎或胎儿发育、妊娠过程及围产期、产后发育的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本品可经人乳排出,故应中止本品治疗或停止喂乳。儿童用药:尚未足够证据说明对于12岁以下儿童什么治疗剂量最为合适。因此不推荐在该年龄组使用本品。老人用药:除非有肾脏损害,否则无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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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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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