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淋巴瘤,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骨肉瘤,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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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磷酰胺D。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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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通精华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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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796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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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淋巴瘤,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骨肉瘤,腺癌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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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每日2~4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重复. 2.儿童常用量:每日2~6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重复.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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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抗癌药物,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2.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或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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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期妇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药时必须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常用量:每日2~6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重复.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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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恶性淋巴瘤,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骨肉瘤,腺癌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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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在体外无活性,进入体内被肝脏或肿瘤内存在的过量的磷酰胺酶或磷酸酶水解,变为活化作用型的磷酰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氮芥相似,与DNA发生交叉联结,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扰RNA的功能,属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本品抗瘤谱广,对多种肿瘤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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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的代谢产物对尿路有刺激性,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大剂量应用时应水化﹑利尿,同时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近年研究显示,提高药物剂量强度,能明显增加疗效,当大剂量用药时,除应密切观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学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纤维化等。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转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疗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由于本品需在肝内活化,因此腔内给药无直接作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