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肾盂肾炎,肾炎,尿路感染,腹膜炎,菌血症,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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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尼西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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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星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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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408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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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肾盂肾炎,肾炎,尿路感染,腹膜炎,菌血症,血症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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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成人一般每日0.5g-1.0g,分1-2次;对重症、难治感染,成人可增至每日2g;儿童根据感染程度,每日25mg-150mg/kg。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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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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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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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肾盂肾炎,肾炎,尿路感染,腹膜炎,菌血症,血症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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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静注或肌注的第二代头孢菌素。本品对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谱比第一代头孢菌素广,对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柠檬酸菌属、普罗威登斯氏菌属和肠杆菌属具有类似于头孢孟多的良好抗菌活性,但对吲哚阳性的变形杆菌、摩根氏菌、普罗威登斯氏菌和某些克雷伯菌的活性低于头孢西丁。对流感杆菌的淋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有满意的活性。与其他第二代头孢菌素一样,假单胞菌属、沙雷氏菌属和不动杆菌属对本品耐药。本品对大多数革兰阳性球菌是有效的。对金葡萄的活性类似于头孢西丁和头孢雷特,但低于头孢孟多、头孢噻吩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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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使用头孢尼西钠治疗之前,应当进行一次细致的调查以确定病人在过去是否有过对青霉素和先锋霉素的交叉过敏性反应。抗生素在任何表现出过敏症,尤其是由药物引起的过敏症的病人身上都应当谨慎使用。剧烈的过敏性反应可以要求使用肾上腺素和采取其他的紧急措施。对于这种局部麻醉药有过敏反应的病人不应当使用准备好的含有利多卡因的溶液。在使用先锋霉素和其他广谱抗生素之后有报道过出现假膜性结肠炎的情况。对于在使用抗生素之后出现腹泻的病人,考虑到这一诊断是很重要的。2.对于怀孕期间的妇女,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要使用本产品,应当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