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阴道炎,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念珠菌病,孢子丝菌病,肺炎,腹膜炎,隐球菌病,尿路感染,外阴阴道炎,隐球菌性脑膜炎,脑膜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氟康唑) |
丁香、肉桂、荜茇。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石蜡等。 |
|
生产企业 |
海南林恒制药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091 |
国药准字B2002088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阴道炎,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念珠菌病,孢子丝菌病,肺炎,腹膜炎,隐球菌病,尿路感染,外阴阴道炎,隐球菌性脑膜炎,脑膜炎,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 |
外用。贴于脐部,一次1贴,24小时换药一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过敏反应、皮肤红肿、局部肿胀、皮炎、斑丘疹、水泡疹等,有皮肤溃疡个案报告。 |
|
禁忌 |
|
无 |
|
成分 |
阴道炎,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念珠菌病,孢子丝菌病,肺炎,腹膜炎,隐球菌病,尿路感染,外阴阴道炎,隐球菌性脑膜炎,脑膜炎,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属吡咯类抗真菌药。抗真菌谱较广。口服及静注本品对人和各种动物真菌感染,如念珠菌感染(包括免疫正常或免疫受损的人和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糠秕马拉色菌、小孢子菌属、毛癣菌属、表皮癣菌属、皮炎芽生菌、粗球孢子菌(包括颅内感染)及荚膜组织胞浆菌、斐氏着色菌、卡氏枝孢霉等有效。本品的体外抗菌活性明显低于酮康唑,但本品的体内抗菌活性明显高于体外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2.毒理本品对真菌 |
无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或出现发热、烦闹、泻下急迫、大便次数明显增多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器质性疾病所致腹泻,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应去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如出现皮疹、瘙痒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