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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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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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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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160 |
国药准字H3102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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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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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1~2粒),每6小时一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4粒),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16粒)。 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一日25~50mg/kg。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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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茵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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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也可进入乳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伴有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应适当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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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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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一代头孢菌素,对不产青霉素酶和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和草绿色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厌氧革兰阳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对本品呈现耐药。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对本品耐药。本品对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氨苄相似。本品对淋病奈瑟菌有一定作用,对产酶淋病奈瑟菌也具活性;对流感嗜血杆菌的活性较差。 |
本品为消毒防腐剂,其作用机制是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死亡,对细菌、真菌、病毒均有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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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问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1.新生儿慎用。 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