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败血症,骨关节炎,尿路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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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尼西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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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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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375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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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败血症,骨关节炎,尿路感染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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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给药剂量及疗程根据感染严重程度、病人机体状况以及病菌的敏感性确定。头孢尼西具有较长半衰期,给予1g头孢尼西能维持24小时对敏感菌达到治疗浓度。成人通常剂量为每24小时1g,可供肌内注射、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用。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达到2g。具体如下:肾功能正常患者:一般轻度至中度感染成人每日剂量为1g,每24小时一次;在严重感染或危机生命的感染中,可每日2g,每24小时给药一次;无并发症的尿路感染:每日0.5g,每24小时一次;手术预防感染:手术前1小时单剂量给药1g,术中和术后没有必要再用。必要时如关节成型手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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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头孢尼西钠注射液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过敏反应、皮疹、腹泻、恶心、呕吐、头痛、发热等。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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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小鼠﹑大鼠及家兔进行的生殖毒性研究,剂量达成人用剂量的40倍,未见生殖毒性和胚胎毒性。由于目前尚无充分和严格的孕妇研究资料,动物的试验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的情况,所以,孕妇只有在确实需要时才能使用。在剖腹产手术时,本品应在剪断脐带后使用。头孢尼西钠可在乳汁中分泌。故哺乳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可能对该药物的作用更为敏感,应酌情降低剂量。与年龄相关的肾损害患者使用头孢尼西钠时,应加倍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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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败血症,骨关节炎,尿路感染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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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头孢尼西钠为第二代广谱、长效的头孢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产生抗菌活性。对革兰氏阳性和阴性菌以及一些厌氧菌均有抗菌作用。对大多数β-内酰胺酶稳定。体外和临床试验证实头孢尼西对下列微生...头孢尼西钠为第二代广谱、长效的头孢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产生抗菌活性。对革兰氏阳性和阴性菌以及一些厌氧菌均有抗菌作用。对大多数β-内酰胺酶稳定。体外和临床试验证实头孢尼西对下列微生物有效:革兰阳性需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和不产β-内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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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6.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