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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童欣(琥乙红霉素颗粒)

沪童欣(琥乙红霉素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肺炎,衣原体结膜炎,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风湿热,感染,坏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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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童欣(琥乙红霉素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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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沪童欣(琥乙红霉素颗粒)
沪童欣(琥乙红霉素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0185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肺炎,衣原体结膜炎,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风湿热,感染,坏疽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 1.成人: (1)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一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 2.小儿: (1)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2)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 2.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儿童用药: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肺炎,衣原体结膜炎,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风湿热,感染,坏疽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毒理作用:1.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2.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形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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