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膀胱炎,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骨髓炎,败血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4:1)。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
生产企业 |
浙江华立南湖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010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膀胱炎,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骨髓炎,败血症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8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的剂量如下:1、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1袋半(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2、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1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3、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1/2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既往曾出现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或头饱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既往曾出现与本品相关的黄疸或肝功能障碍者禁用本品。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的1/4~1/3,故孕妇禁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皮疹、念珠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若用本品,应按推荐剂量(见用法用量)。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应酌减剂量。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给药间隔。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
成分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膀胱炎,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骨髓炎,败血症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注意事项 |
1、在使用本品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及是否对青霉素,头饱菌素或其他过敏原过敏。有报道接受青霉素治疗的患者曾出现严重且偶发致命的过敏(类过敏)反应。此反应在青霉素过敏史的患者中发生几率更大(参见【禁忌】)。2、有个别患者服用本品出现肝功能改变。由于这种变化的临床意义尚未确定,所以对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必须谨慎。很少有报道出现严重可逆转的阻塞性黄疸,这种症状和体征也可能出现在停药六周后。3、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