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膀胱炎,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骨髓炎,败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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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4:1)。 |
柴胡 茵陈 板蓝根 五味子 猪胆粉 绿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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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立南湖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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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010 |
国药准字Z2000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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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膀胱炎,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骨髓炎,败血症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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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8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的剂量如下:1、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1袋半(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2、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1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3、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1/2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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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既往曾出现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或头饱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既往曾出现与本品相关的黄疸或肝功能障碍者禁用本品。 |
此药不能长期服用,长期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造成损害,反而起不到护肝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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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的1/4~1/3,故孕妇禁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皮疹、念珠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若用本品,应按推荐剂量(见用法用量)。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应酌减剂量。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给药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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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膀胱炎,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骨髓炎,败血症 |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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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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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使用本品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及是否对青霉素,头饱菌素或其他过敏原过敏。有报道接受青霉素治疗的患者曾出现严重且偶发致命的过敏(类过敏)反应。此反应在青霉素过敏史的患者中发生几率更大(参见【禁忌】)。2、有个别患者服用本品出现肝功能改变。由于这种变化的临床意义尚未确定,所以对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必须谨慎。很少有报道出现严重可逆转的阻塞性黄疸,这种症状和体征也可能出现在停药六周后。3、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