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克拉霉素敏感菌感染,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尿,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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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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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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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23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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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克拉霉素敏感菌感染,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尿,囊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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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1)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2)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 (3)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 (4)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 (5)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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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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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老人用药: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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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克拉霉素敏感菌感染,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尿,囊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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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制作用,对部分革兰阴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奈瑟菌、嗜肺军团菌和部分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等也有抑制作用,此外对支原体也有抑制作用。2.本品特点为在体外的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但在体内对部分细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的抗菌活性比红霉素强。3.本品与红霉素之间有交叉耐药性。4.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阻碍细胞核蛋白50S亚基的联结,抑制蛋白合成而产生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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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