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肌风湿病,头痛,痛经,鼻窦炎,感冒,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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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500mg对乙酰氨基酚和10mg酒石酸双氢可待因。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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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九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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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626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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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肌风湿病,头痛,痛经,鼻窦炎,感冒,癌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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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4-6小时1-2片,每次不得超过2片,每日最大剂量为8片.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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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有颅脑损伤者﹑分娩期妇女禁用.2.有呼吸抑制及有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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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使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该药。老人用药:老年患者需减量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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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肌风湿病,头痛,痛经,鼻窦炎,感冒,癌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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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乙酰氨基酚具有镇痛和解热作用,可选择性地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前列腺素的生物合成,其解热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更快更强,而且避免了阿司匹林等非甾体抗炎药常见的不良反应。双氢可待因为阿片受体的弱激动剂,在结构上类似于可待因与吗啡,较可待因有更强的镇痛作用,约为可待因的2倍,不易成瘾,其镇痛作用主要是由于口服后有10%的双氢可待因转换为双氢吗啡。双氢可待因可以直接作用于咳嗽中枢,起镇咳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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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2.甲状腺机能减退的患者慎用。3.服用本品期间应忌酒。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