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烫伤,脑外伤,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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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精制而得,内含多种游离氨基酸和肽。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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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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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27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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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烫伤,脑外伤,创伤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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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以用于静脉注射,动脉注射,肌内注射,也可加入输液中滴注或加入200~300ml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约2ml/min。1.静脉给药:(1)脑部缺血性损害:一次20~30ml静脉滴注,一日一次,连续2~3周。(2)动脉血管病:一次20~50ml静脉滴注,一日一次,或一次20~50ml动脉或静脉注射,每周数次,四周一个疗程。(3)腿部或其它慢性溃疡,烧伤:每次10ml静注(或5ml肌注),一日一次或每周数次,按愈合情况可加用本品局部治疗。(4)放射引起的皮肤,粘膜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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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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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母婴无不良影响,但使用时要注意对婴儿可能产生的潜在危险。儿童用药:缺乏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对比的研究资料。老人用药:缺乏本品在老年人由于机体各种功能衰退的关系而对于该药品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的临床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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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烫伤,脑外伤,创伤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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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输注。2.本品为高渗溶液,肌内注射时要缓慢,注射量不超过5ml。3.本品如果发生沉淀或浑浊,禁止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