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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度芬(氨酚待因片(Ⅱ))

安度芬(氨酚待因片(Ⅱ))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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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胸骨骨折,四肢血栓性浅静脉炎,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神经卡压综合征,骨肉瘤,成骨肉瘤,骨源性肉瘤,原发恶性梭形细胞肿瘤,癌痛,痛经,颅骨缺损,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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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度芬(氨酚待因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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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安度芬(氨酚待因片(Ⅱ))
安度芬(氨酚待因片(Ⅱ))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C8H9NO2)0.3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H2O)15mg。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044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胸骨骨折,四肢血栓性浅静脉炎,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神经卡压综合征,骨肉瘤,成骨肉瘤,骨源性肉瘤,原发恶性梭形细胞肿瘤,癌痛,痛经,颅骨缺损,癌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1次1片,1日3次,中度癌症疼痛必要时可由医生决定适当增加。2.7~12岁儿童按体重相应减量,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呼吸抑制及有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应禁用。2.多痰患者禁用,以防因抑制咳嗽反射,使大量痰液阻塞呼吸道,继发感染而加重病情。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透过胎盘而影响胎儿,如使胎儿成瘾,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等。2.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7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胸骨骨折,四肢血栓性浅静脉炎,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神经卡压综合征,骨肉瘤,成骨肉瘤,骨源性肉瘤,原发恶性梭形细胞肿瘤,癌痛,痛经,颅骨缺损,癌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本品有镇痛作用,并有一定的解热、镇咳作用。两药通过不同的作用机制而发挥镇痛效果。对乙酰氨基酚成分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作用,后者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是通过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周围血管扩张,通过增加皮肤的血流、出汗及热散失而起作用。磷酸可待因为吗啡的甲基衍生物,对延脑的咳嗽中枢有直接抑制作用,镇咳作用强而迅速,强度约为吗啡的1/4。此外,还有镇痛和镇静作用,镇痛作用强度约为吗

注意事项

1.长期使用后身体可产生一定程度的耐受性。2.不明原因的急腹症﹑腹泻,应用本品后可能掩盖真相造成误诊,故应慎重。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胆结石,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前列腺肥大等。4.长期大量应用本品时,特别是肝功能异常者,应定期测定肝功能及血象。5.如有必要较长期连续用药时,应遵医嘱。6.参阅对乙酰氨基酚与可待因项下的注意事项。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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