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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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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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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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544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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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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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临用前,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溶解后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 2.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 3.肾功能减退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决定用药剂量: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10~19ml/mim首次0.4g以后每48小时0.2g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 4.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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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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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老人用药:根据肾功能情况,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制定剂量。或遵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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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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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2.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部分大肠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衣原体、流感杆菌、绿脓杆菌、淋球菌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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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使用时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和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应咨询医生。5.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6.请放置于儿童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