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劳力型﹑自发型﹑梗死后或混合型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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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尼可地尔。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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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市和平制药厂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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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126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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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劳力型﹑自发型﹑梗死后或混合型心绞痛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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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症状改善不明显时可增加剂量: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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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青光眼患者禁用。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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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一般不用。老人用药:年老体弱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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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劳力型﹑自发型﹑梗死后或混合型心绞痛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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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属硝酸酯类化合物,具有阻止细胞内钙离子游离,增加细胞膜对钾离子的通透性,扩张冠状血管,持续性增加冠状动脉血流量,抑制冠状动脉痉挛的作用,在扩张冠状血管时,并不影响血压、心率、心肌收缩力以及心肌耗氧量。2.本品还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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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慎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