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毛细胞白血病,带状疱疹,尖锐湿疣,流行性出血热,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粒细胞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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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α1b,系由含有高效表达人干扰素α1b基因的大肠杆菌,经发酵、分离和高度纯化后冻干制成。辅料:人血白蛋白、氯化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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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科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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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303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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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毛细胞白血病,带状疱疹,尖锐湿疣,流行性出血热,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粒细胞白血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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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支用灭菌注射用水1ml溶解,肌肉或皮下注射。剂量和疗程如下: 1.慢性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隔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疗程4~6个月,可根据病情延长疗程至1年。可进行诱导治疗,即在治疗开始时,每天用药1次,0.5~1个月后改为每周3次,到疗程结束。 2.慢性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隔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治疗4~6个月,无效者停用。有效者可继续治疗至12个月。根据病情需要,可延长至18个月。在治疗的第1个月,一日1次。疗程结束后随访6~12个月。急性丙型肝炎应早期使用本品治疗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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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干扰素制品过敏者。2.有心绞痛﹑心肌梗塞病史以及其它严重心血管病史者。3.有其它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的副作用者。4.癫痫和其它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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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及哺乳妇女中使用经验不多,应慎用。在病情十分需要时由医生指导使用。儿童用药:本品治疗儿童病毒性疾病是可行的,未发现任何毒副反应,但目前经验尚不多,使用时应在儿科医师严密观察下,适当控制剂量,积累更多的经验.老人用药:本品可在老年患者中应用,但患有禁忌症的除外。对年老体衰耐受不了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者应十分谨慎,应在医师严密观察下应用。当使用较大剂量尤应谨慎,必要时可先用小剂量,逐渐加大剂量可以减少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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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毛细胞白血病,带状疱疹,尖锐湿疣,流行性出血热,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粒细胞白血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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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具有广谱的抗病毒、抗肿瘤及免疫调节功能。干扰素与细胞表面受体结合,诱导细胞产生多种抗病毒蛋白,从而抑制病毒在细胞内的复制;可通过调节免疫功能增强巨噬细胞、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特异细胞毒作用,有效的遏制病毒侵袭和感染的发生;增强自然杀伤细胞活性,抑制肿瘤细胞生长,清除早期恶变细胞等。毒性研究:1.急性毒性试验:小白鼠尾静脉注射人用量3倍(按体重计算)的本品,无急性毒性反应。 2.长期毒性试验:狗注射人用剂量5.6倍和28倍;大白鼠注射人用剂量的5.6倍、28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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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特别是对多种抗生素有过敏者,本品应慎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治疗。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瓶子,如瓶或瓶塞有裂缝﹑破损不可使用。在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后稍加震摇,制品应溶解良好,如有不能溶解的块状或絮状物,不可使用。3.本品溶解后应一次用完,不得分次使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