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动脉硬化,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血管性痴呆,视觉失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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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尼麦角林。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倍他环糊精、乳糖、麦芽糊精、薄膜包衣预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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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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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103 |
国药准字Z2001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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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脑动脉硬化,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血管性痴呆,视觉失认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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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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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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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儿童用药:根据目前的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老人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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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脑动脉硬化,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血管性痴呆,视觉失认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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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为半合成的麦角碱衍生物。有α受体阻滞作用和血管扩张作用。可加强脑细胞能量的新陈代谢,增加氧和葡萄糖的利用。可促进神经递质多巴胺的转换而增加神经传导,加强脑部蛋白质生物合成,改善脑功能。2.毒理研究表明,尼麦角林口服有很大的安全范围。在大鼠和狗的长期给药试验中,在临床给药剂量的五倍时,出现不良反应,超过临床规定剂量的十倍以上时出现毒性反应。行为、试验室检查和病理组织学方面的毒性评估为阴性,尼麦角林对生育力、妊娠、分娩、哺乳期和后代的正常发育无影响。尼麦角林无致突变和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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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3.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4.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5.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使用时应权衡利弊。6.服药期间禁止饮酒。7.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