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动脉硬化,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血管性痴呆,视觉失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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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尼麦角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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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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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103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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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脑动脉硬化,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血管性痴呆,视觉失认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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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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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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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儿童用药:根据目前的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老人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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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脑动脉硬化,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血管性痴呆,视觉失认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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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为半合成的麦角碱衍生物。有α受体阻滞作用和血管扩张作用。可加强脑细胞能量的新陈代谢,增加氧和葡萄糖的利用。可促进神经递质多巴胺的转换而增加神经传导,加强脑部蛋白质生物合成,改善脑功能。2.毒理研究表明,尼麦角林口服有很大的安全范围。在大鼠和狗的长期给药试验中,在临床给药剂量的五倍时,出现不良反应,超过临床规定剂量的十倍以上时出现毒性反应。行为、试验室检查和病理组织学方面的毒性评估为阴性,尼麦角林对生育力、妊娠、分娩、哺乳期和后代的正常发育无影响。尼麦角林无致突变和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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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3.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4.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5.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使用时应权衡利弊。6.服药期间禁止饮酒。7.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