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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运动损伤,痛经,韧带损伤,创伤,头痛,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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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萘敏维滴眼液
萘敏维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

每支10毫升含盐酸萘甲唑林0.2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维生素B12 1毫克。辅料为: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氯化钠,二水合磷酸二氢钠,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聚维酮K30、苯扎溴铵(5%)。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759

国药准字H200235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运动损伤,痛经,韧带损伤,创伤,头痛,流感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0.4g(1包),一日2-3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一般每天剂量不要超过1.2g(3包),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1.眼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及轻度炎症。   2.全身反应:偶见眩晕、头痛、恶心、焦躁,思睡、血压升高、心律失常以及血糖升高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第1-6个月:动物的生殖研究发现布洛芬对胎儿没有影响,但没有对妊娠妇女的对照研究。妊娠第7-9个月:可能出现动脉导管闭合不全,以及可能减低子宫收缩,因此应避免使用本品。测定进入母乳极低量的布洛芬很少有可用的研究,总之,本品在哺乳期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的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成分

运动损伤,痛经,韧带损伤,创伤,头痛,流感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萘甲唑林为拟肾上腺素药,具有收缩血管作用,可缓解因过敏及炎症引起的眼充血症状: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减轻眼部过敏症状;维生素B12对维持眼部神经功能有一定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

1.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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