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泌尿生殖系滴虫病,生殖泌尿系统滴虫病,滴虫性阴道炎腹膜炎,牙周炎,子宫内膜炎,肺脓肿,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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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替硝唑0.2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乳糖、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酒石酸、碳酸氢钠、硬脂酸镁。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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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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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293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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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泌尿生殖系滴虫病,生殖泌尿系统滴虫病,滴虫性阴道炎腹膜炎,牙周炎,子宫内膜炎,肺脓肿,肺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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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将本品置于阴道后穹隆部,每晚1片,连用7日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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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硝基咪唑类药物(如甲硝唑)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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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繁殖性研究证明该药品对胎儿有毒副作用,但尚未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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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泌尿生殖系滴虫病,生殖泌尿系统滴虫病,滴虫性阴道炎腹膜炎,牙周炎,子宫内膜炎,肺脓肿,肺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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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滴虫和抗厌氧菌药,对滴虫和大多数厌氧菌有抑制或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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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于月经后重复使用一个疗程。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8.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9.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0.如出现过敏反应、局部疼痛、头痛、头晕等不良反应,应停药就医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