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子宫内膜异位症、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失调、痛经、闭经、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子宫内膜增生过长、子宫肌瘤、子宫内膜癌、乳腺癌、前列腺癌、肾癌、卵巢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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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 |
白花蛇舌草、半枝莲、丹参、郁金、虎杖、两头尖、川楝子、枳壳(炒)、天南星(制)、青黛、全蝎、鳖甲(制)、桃仁(生)、鹿角霜、人参、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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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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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07 |
国药准字Z20055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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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子宫内膜异位症、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失调、痛经、闭经、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子宫内膜增生过长、子宫肌瘤、子宫内膜癌、乳腺癌、前列腺癌、肾癌、卵巢癌。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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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日24mg,分23次服用。治疗月经失调,可从月经周期第5天开始,每日10mg,连服5天。 |
口服,每次4粒,每日3次。疗程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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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月经不规律、乳房胀痛、情绪波动、体重增加、水肿、头痛、疲劳、恶心和呕吐。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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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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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子宫内膜异位症、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失调、痛经、闭经、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子宫内膜增生过长、子宫肌瘤、子宫内膜癌、乳腺癌、前列腺癌、肾癌、卵巢癌。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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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口服,每日24mg,分23次服用。治疗月经失调,可从月经周期第5天开始,每日10mg,连服5天。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