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自闭症、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精神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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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利培酮 化学名称: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a]嘧啶-4-酮 分子式:C23H27FN4O2 分子量:410.49 |
羚羊角、蒺藜、木贼、菊花、车前子、夏枯草、决明子、人参、酒萸肉、石斛、枸杞子、菟丝子、女贞子、石决明、黄连、谷精草、木通、熟地黄、山药、泽泻、茯苓、牡丹皮、地黄、槟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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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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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410 |
国药准字Z6102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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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自闭症、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精神症状。 |
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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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12mg/天,分2次服用。根据病情调整剂量,通常维持剂量26mg/天。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天。儿童和青少年剂量需个体化调整。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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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头晕、嗜睡、体重增加、口干、便秘、静坐不能、震颤、心动过速、低血压。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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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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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自闭症、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精神症状。 |
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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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12mg/天,分2次服用。根据病情调整剂量,通常维持剂量26mg/天。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天。儿童和青少年剂量需个体化调整。 |
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 避免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