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消化道感染、眼结膜炎、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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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西药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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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润(秦皇岛)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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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07 |
国药准字H1999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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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消化道感染、眼结膜炎、沙眼。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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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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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按体重一次5~10mg/kg。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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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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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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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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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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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消化道感染、眼结膜炎、沙眼。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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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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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
1.将本品和其它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2.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者需请医生诊治。3.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热镇痛药物。4.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