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小儿惊风、发热、咳嗽、痰喘、腹痛、腹泻、呕吐、便秘、疳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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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天麻(姜制)、白附子(姜制)、胆南星、天竺黄、钩藤、全蝎(制)、蝉蜕、僵蚕(姜制)、人工牛黄、人工麝香、冰片。 |
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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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仁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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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412 |
国药准字H20067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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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小儿惊风、发热、咳嗽、痰喘、腹痛、腹泻、呕吐、便秘、疳积。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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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9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ml,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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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或瘙痒。长期服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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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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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小儿惊风、发热、咳嗽、痰喘、腹痛、腹泻、呕吐、便秘、疳积。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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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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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口服,一次0.9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