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牙痛、头痛、痛经、手术后疼痛、软组织损伤、肌肉疼痛、神经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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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依托考昔。 化学名称:5-氯-6’-甲基-3-[4-(甲磺酰基)苯基]-2,3’-联吡啶 分子式:C18H15ClN2O2S 分子量:358.84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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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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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81029/国药准字HJ20181033 |
国药准字H2001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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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牙痛、头痛、痛经、手术后疼痛、软组织损伤、肌肉疼痛、神经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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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剂量为每次60120毫克,每日1次,餐后口服。具体剂量和疗程应遵医嘱。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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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肝肾功能异常、头晕、头痛、皮疹、水肿等。严重时可能引起心血管事件。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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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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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守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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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牙痛、头痛、痛经、手术后疼痛、软组织损伤、肌肉疼痛、神经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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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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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成人常用剂量为每次60120毫克,每日1次,餐后口服。具体剂量和疗程应遵医嘱。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