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关节炎、软组织风湿病、创伤及术后疼痛、牙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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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双氯芬酸二乙胺10毫克(以双氯芬酸钠记)。辅料为:丙二醇、聚山梨酯80、乙醇、卡波姆。 |
盘龙七、生川乌、生草乌、当归、杜仲、秦艽、铁棒锤、红花、五加皮、牛膝、过山龙、丹参等29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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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黄石卫生材料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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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01 |
国药准字Z6102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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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关节炎、软组织风湿病、创伤及术后疼痛、牙痛、头痛。 |
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消肿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骨折及软组织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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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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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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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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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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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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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关节炎、软组织风湿病、创伤及术后疼痛、牙痛、头痛。 |
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消肿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骨折及软组织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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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在哺乳期必须使用,则不应用于乳房或大面积皮肤,也不应长期使用;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还有丙二醇,可能引起某些人局部皮肤的轻度刺激;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若意外吞食本品可能出现同口服非甾体抗炎药类似的不良反应症状,应立即(呕)吐出本品,并在短时间内就医。 |
孕妇及高血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