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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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小金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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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红霉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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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新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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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6g*12丸 |
0.125g |
| 剂型 | 丸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麝香 30g、木鳖子(去壳去油)150g、 制草乌 150g 、枫香脂 150g、 乳香(制) 75g 、没药(制) 75g、五灵脂(醋炒)150g 、当归(酒炒) 75g 、地龙 150g、香墨 12g。 |
主要成份依托红霉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国药准字H20054948 |
| 作用与功效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预防口腔或上呼吸道感染(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 用法用量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1.成人一日0.75~2g,分3~4次。|2.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3.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4.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5.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
| 不良反应 | 偶有皮肤红肿、瘙痒等过敏应,停药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 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1. 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且孕妇服用本品后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不宜应用。2. 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宜暂停哺乳。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注意事项 | 1. 运动员慎用。2. 本品含制草乌,不宜过量久服。 |
1.服用本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增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5.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后者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本品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本品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2.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用。|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联合用药。|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5.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合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6.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7.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8.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二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