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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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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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感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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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葫芦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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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4g*10袋 |
每袋装12g |
|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 |
广藿香﹑菊花﹑连翘﹑大青叶﹑板蓝根﹑地黄﹑地骨皮﹑白薇﹑薄荷﹑石膏。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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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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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52 |
国药准字Z62020388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小儿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胀痛﹑咳嗽痰黏﹑咽喉肿痛;流感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三周岁以下一次3g,一日3次。2.三周岁以上一次3g,一日4次。3.七周岁以上一次6g,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6~12克,四岁至七岁一次12~18克,八岁至十二岁一次24克,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大课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5. 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