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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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甲唑胺。 |
龙胆、盐泽泻、地黄、当归、栀子、菊花、盐车前子、决明子、柴胡、防风、黄芩、木贼、黄连、薄荷脑、大黄、冰片、熊胆粉。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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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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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60 |
国药准字Z22023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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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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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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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眩晕、恶心、腹泻、口干、尿频、视力模糊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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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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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眼压控制不良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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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常用量:口服,初始剂量250mg,每日2次;维持剂量125mg,每日2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mg/日。儿童用量酌减。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