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各种关节的骨性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性关节炎的疼痛、肿胀 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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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24g,辅料为微晶纤维素、聚维酮K30、硬脂酸镁。 |
洛索洛芬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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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葡立药业有限公司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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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212 |
国药准字H2004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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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各种关节的骨性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性关节炎的疼痛、肿胀 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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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在医师指导下课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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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盐酸氨基葡萄糖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3.由于本品的活性成分是自甲壳类获得的,因此,对甲壳类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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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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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各种关节的骨性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性关节炎的疼痛、肿胀 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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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洛索洛芬钠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代谢物,其活性代谢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当大鼠给予洛索洛芬钠剂量为8MG/KG时,出现黄体数、植入着床数减少,死胎率增加,胎儿死亡率增加,体重减少及发育轻微延缓。洛索洛芬钠可致大鼠分娩延迟并可通过其乳汁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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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6周以上用药应由医师确定是否必要,并应有医师指导。5.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由于缺乏其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治疗。10.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对于患有葡萄糖不耐受问题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及在治疗过程中,建议定期监测控制血糖,必要时给予胰岛素治疗。(2)对患有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中,推荐进行血脂的监测,因为在部分病例中,观察到接受氨基葡萄糖治疗的惠者出现高胆固醇血症。(3)观察到开始氨基葡萄糖治疗后会引起哮喘症状恶化(当停上氨基葡萄糖给药后,上述状况消退),因此,开始使用氨基葡萄糖治疗的哮喘患者应注意到症状可能会加重。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