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祛风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阴部瘙痒,或灼热痛,带下量多,色黄;霉菌性、滴虫性阴道炎及外阴炎见以上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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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岗松油、大叶桉油、满山香油、蛇床子油、千里光、地肤子、黄柏、醋酸洗必泰、聚山梨酯、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其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 分子式:C14H10CI2NNaO2 分子量:3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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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源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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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94 |
国药准字H1102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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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祛风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阴部瘙痒,或灼热痛,带下量多,色黄;霉菌性、滴虫性阴道炎及外阴炎见以上症候者。 |
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 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 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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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前摇匀。阴部疾患用本品15毫升加温开水至1000毫升冲洗或坐浴,一日1~2次,一周为1疗程。 |
1 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 2 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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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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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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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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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祛风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阴部瘙痒,或灼热痛,带下量多,色黄;霉菌性、滴虫性阴道炎及外阴炎见以上症候者。 |
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 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 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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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从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一定程度上抑制脂氧酶而减少白三烯、缓激肽等产物的生成而发挥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在动物试验和人的临床实践中都证实本品有解热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50mg/kg;小鼠经口LD50为39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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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本品在贮存中如有少量浑浊或分层,摇均后使用。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