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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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丁香、石膏、甘草、木香、诃子、玉簪花。 |
侧柏叶、紫锥菊根、苍白锥菊根、赝靛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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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德国夏菩天然药物制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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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02 |
注册证号Z2016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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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用于普通感冒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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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片,每日早、中、晚吞服或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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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含紫锥菊的药物制剂可引起皮疹,发痒,罕见面部浮肿,呼吸困难,头晕和血压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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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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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
用于普通感冒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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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 如症状加重或持续时间超过10 天;在此期间如出现呼吸困难、发热或脓性、血性分泌物等,请及时随访医师。 4. 已知对乳糖或蔗糖不耐受患者,建议在用药前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