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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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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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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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231 |
国药准字Z20053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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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散风清热。本品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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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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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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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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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散风清热。本品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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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 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