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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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环孢素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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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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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三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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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l:5g |
0.4g*18片 |
|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环孢素,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胆酸、猪去氧胆酸、黄芩苷、珍珠母、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金银花。辅料为:糊精、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硫酸钙、氯化钠、微粉硅胶、柠檬酸、阿司帕坦、硬脂酸镁。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棕黄色片;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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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44 |
国药准字Z20050564 |
| 作用与功效 | 1.预防和治疗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2.经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1.成人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omg/kg。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2.儿童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 |
本品可直接口服,也可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待分散均匀后再口服,一次2~4片,一日一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多毛﹑震颤﹑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以及肝﹑肾毒性,亦可见乏力﹑厌食﹑四肢感觉异常﹑高血压﹑闭经及抽搐发作等。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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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下列药物可以影响本品血药浓度,应避免联合用药,若须使用时,应严密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其剂量。增加环孢素血浓度的药物:大环内酯类抗菌素﹑强力霉素﹑酮康唑﹑口服避孕药﹑钙离子通道阻断药﹑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等。降低环孢素血浓度的药物:苯巴比妥﹑苯妥英﹑安乃近﹑利福平﹑异烟肼﹑酰胺咪嗪﹑二氧萘青霉素﹑甲氧苄氨嘧啶以及静脉给药的磺胺异二甲嘧啶等。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