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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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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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2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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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0ml |
5mg×100片 |
| 剂型 | 合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本品每片含维生素B22毫克,烟酸20毫克。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95 |
国药准字H14021450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B2缺乏症,如口角炎、唇干裂、舌炎、阴囊炎、结膜炎、脂溢性皮炎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1. 成人(1) 预防用量:推荐每日膳食中摄入量,男性青年与成人1.4~1.8mg,女性青年与成人1.2~1.3mg,孕妇1.6mg,乳母1.7~1.8mg。正常膳食均可达上述推荐需要量。(2) 治疗用量:治疗维生素B2缺乏,一次5~10mg,一日10~35mg;数日后减为补充膳食所需量,每日1~4mg。2. 儿童(1) 预防用量:推荐每日膳食中摄入量,出生至3岁婴幼儿0.4~0.8mg,4~6岁小儿1.1mg,7~10岁小儿1.2mg,正常膳食均可达上述推荐需要量。(2) 治疗用量:治疗维生素B2缺乏,小儿12岁及12岁以上,一日3~10mg,数日后改为补充膳食所需量,每4千焦(1千卡)热量摄入0.6mg。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在正常肾功能状态下几乎不产生毒性,服用后尿呈黄色,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
| 禁忌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溃疡病患者禁用。3、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孕妇1.6mg/kg,乳母1.7~1.8mg/kg。但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也可进入乳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儿童按体重一次2.5~5mg/kg,每6小时1次。 |
| 老人用药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伴有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应适当调整剂量或服用间隔时间。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饭后服用。2.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酒(乙醇)影响肠道对维生素B2的吸收。2.同用吩噻嗪类、三环类抗抑郁药、丙磺舒等药时,维生素B2用量增加。3.不宜与甲氧氯普胺(胃复安)合用。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