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妇科手术后出血、月经过多、崩漏等妇科出血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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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白芍、茜草等。 |
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缩聚而成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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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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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108 |
H2011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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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妇科手术后出血、月经过多、崩漏等妇科出血性疾病。 |
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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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于月经来潮后第一天起服用,连服7天。 |
口服,将袋内散剂溶于200~250ml水中后服用。每次1袋,每天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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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妊娠、肿瘤、血液病所致出血忌服。 |
刚服用时有报道恶心和呕吐,一般继续服用即消失。-有报道腹胀感。-极罕见有过敏性反应,如发疹,荨麻疹和水肿。特殊病例有报道过敏性休克。在中国进行的106例受试者临床研究中,认为与可能用药相关的临床检验指标的变化有:1例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2例出现TBIL的升高。如使用本品中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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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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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妇科手术后出血、月经过多、崩漏等妇科出血性疾病。 |
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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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具有一定的促凝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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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不宜与感冒药同时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月经过多服药7天出血不减少;经期延长服药10天出血未止,应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超量或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于身体虚弱的老年人,建议在医疗监控下服用该药品。由于服用该药品引起的连续性腹泻可能会极大地扰乱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的吸收。该药品含有聚乙二醇。对于含有聚乙二醇的药品,极罕见有过敏性反应(如发疹,荨麻疹,水肿)的报道。特殊病例有过敏性休克报道。因此,建议不要给有可能对聚乙二醇过敏的患者服用该药品。 |